一、版头部分
安置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党的机关公文在红色反线正中镶嵌一颗五角星)以上的各要素统称为版头。
份号
< p>公文份数序号与同一阿拉伯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定标识格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公文份数序号的主要 作用是 有关公文的分发、清退和查找。一般情况下只适用于绝密、机密公文或需要清退的公文。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版在心左上角第
密级
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涉密公文应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保密 期限
如需标签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签。秘密标签和期限保密之 间用“★”隔开。
紧急程度
公文送达并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电报应分别标注“特” 提”“特急”“加急”“平急”。
如需标记紧急程度,用一般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记份号、密级 和安全边界、紧急程度, 各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 组成,也 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 上边缘为35mm,建议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的、美观、庄重为原则。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构名称,一般应主办。 机关名称排列在前;若“文件”二字,应安置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各自居中排布。
发文字号
< p>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号。
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 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逗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 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字人姓名一致。
签字人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字人姓名。
由“签字人” 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 人物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仿宋体字。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 人员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顺序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字人姓名对齐。
分割线
发文字号4以下 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二、主体部分
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在发文机关、事由 、文种三大要素中“文种”不可省略 ,在特殊情况下“发文机关”和“事由”可以省略。
一是省“发文机关”,多见于上行文,其他因版头印有发文机关而省略键入的情况 也很常见。
二是省 略“事由”,在命令、公告、公告等文种中比较常见。三是省略“发文机关”和“事由”,在公告、公告等公布性文件以及内容单一的知照性通知这样处理。< /p>
15种行 政机关公文中大部分标题可以省略其中的一项或几个,但议案、决定两种文种的标题不能省略。标题末不加标点;标题中一般不使用标点,标题中出现法规、宗教名称 可以使用书名号《》。
“事由”前面一般加“关于”二字,表示涉及的范围或事项。标题的文字应高度浓缩,准确表达公文的内容。
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 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对矩阵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合理,长短矮,四重,标题排列应采用梯形或菱形。
< p>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腐败、上款,指对公文负有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或者同类型机关系统称。
编排于标题下 空一行位置,居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无法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p>
正文
公文的主体,用于草莓公文的内容。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 下一行 ,每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顺序数字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一层 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 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附件说明
附件是指附属于公文正文的其他公文、图表、名单等材料。附件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正文同 同等效力。
若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若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签附件顺序 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必须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发文机关署名
署 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 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成文日期< /p>
署名会议通过或发文机关负责人签署的日期。 联合行文
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以上、以成文 日期广东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 期间,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下位置,印章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偏发文 机关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放置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 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上方须上距 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附注
附注注明公文的阅读范围、使用注意事项、请说明和上行的概念和电话等。正文中的名词术语的解释一般采用句子内括号或句子外括注的解决办法,不作为附注
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横栏编排在成文日 期下一行。
附件
公文正文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附件须另面编列,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 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与附件说明的附录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 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三、版记部分
分割线
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与粗线(建议高度为0 。 35 mm),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推荐高度为0. 25 mm)。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的第一个要素,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抄送机关
除主送机关对外需要执行或者修补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或者同类型机关系统称。
如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 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以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 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 主送机构另抄送 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抄送以上一行,之间不加隔离线。
印发机关
印发日期
公文 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 ,用阿拉 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四、页码
页码
公文页数字顺序号。
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下方,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 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 连续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