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食堂运营,提升餐饮服务质量,保障员工饮食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食堂的运营监管与考核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经营方为与公司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协议的合法经营主体。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后勤管理部门主要工作内容
制定并执行食堂管理制度,负责日常监管工作,代表公司签署经营合同。传达安全生产及环保政策,监督经营方建立规范制度,检查食品安全整改情况。管理食堂固定资产及设备维护,参与设备事故调查。识别食堂危险源,建立应急预案,督促问题整改。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 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工作内容
建立设备台账,指导新增设备使用,参与设备事故调查。提供维修技术支持,监督故障设备标识管理。执行职责范围内的检查考核工作。
第六条 安全保卫部门工作内容
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审核,监督应急预案执行。对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停业整改。管理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主导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履行本部门检查考核职责。
第七条 职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及职工代表有权对食堂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通过意见箱收集员工反馈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 运营规范
第八条 经营方按合同约定负责食堂日常运营,后勤部门代表公司实施监管考核。
第九条 食品安全要求
建立正规采购渠道,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并留存凭证。入库食材需严格质检。分类规范存储食材,确保仓储环境达标。加工过程严格执行生熟分离、餐具消毒制度。每餐食品留样48小时。配备专职安全员,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区域。
第十条 卫生管理标准
落实"三防"措施,每日清洁各功能区。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规范着装。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确保餐厨垃圾规范处置。
第十一条 服务管理规范
根据季节和员工需求调整菜单。实行刷卡或移动支付就餐。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 应急管理措施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保障食堂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 考核机制
后勤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开展检查。月度考核涵盖卫生、采购、安全、设备等维度,实行百分制评分。专项检查重点监督食品安全、价格质量等事项,按合同条款处理违约行为。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说明。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