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规范项目部物资仓储管理,确保物资安全完整供应,控制库存成本,提升物资周转效率,为施工生产提供保障。根据《企业仓储管理规范》及公司物资管理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通过标准化流程、精细化管理、智能化手段,实现物资从入库到出库全过程可追溯,为项目成本控制和进度管理打下基础。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的物资仓储管理,包括工程主材、辅助材料、周转材料、设备配件、劳保用品等各类物资的入库验收、存储保管、发放领用、盘点核销及废旧物资处理等环节。涵盖总承包单位自有物资及分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存放的乙供物资。

第三条 管理原则

计划管控:以施工进度和物资需求计划为基础,合理控制库存规模,避免物资积压或供应不足。

质量优先: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和存储标准,确保入库物资符合技术要求,杜绝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

安全规范:完善仓储安全设施,落实防火、防潮、防盗、防爆措施,保障人员和物资安全。

高效周转:实行"先进先出"管理,优化库存结构,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仓储成本。

责任明确:清晰界定各岗位职责,建立完善的仓储台账和信息化系统,确保物资管理责任可追溯。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物资设备部

负责制定仓储管理制度,规划仓库布局,统筹物资入库、存储、发放及盘点工作。

审核物资验收单、领料单,建立并维护《物资仓储台账》,实时更新物资动态信息。

协调仓储设施设备的采购维护,优化物资存放区域,提高仓库空间利用率。

组织月度库存盘点,编制《仓储月报》,提出库存优化建议。

负责危险品、贵重物资的专项存储监管,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五条 工程技术部

提供物资存储的技术要求,指导特殊物资的存储方法。

参与周转材料的摊销测算,协助制定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方案。

第六条 质量安全部

制定物资仓储质量检查标准,定期抽查在库物资质量状态。

监督仓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消防器材、通风设备、警示标识是否合规。

第七条 财务部

核对仓储台账与财务账目,确保物资出入库数据与成本核算一致。

配合制定库存资金占用指标,监控仓储成本异常波动。

第八条 分包单位

按项目部规定存放自有物资,接受仓储管理检查。

对领用物资的保管和使用负责,配合完成余料退库及废旧物资上缴。

第九条 仓储管理员

负责物资现场验收、扫码入库、分区摆放及发放登记,确保账物相符。

每日巡查仓库环境,记录温湿度数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整理仓储单据,按月归档并提交电子台账。

第三章 仓储规划与设施管理

第十条 仓库选址与布局

选址要求:靠近施工现场,交通便利,地势高于周边地面30cm以上,远离火源、污染源。

分区规划:设置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发货区、办公区,区域间设置隔离带。

物资分类:按"主材/辅材/周转材料"、"金属/非金属"、"危险品/普通物资"分类存放。

堆码标准:钢材架空堆放,水泥分批次码放,模板横竖交错堆码,悬挂物资标识牌。

第十一条 设施设备管理

基础设备:货架、托盘、叉车、地磅、起重机等定期检查维护。

防护设备:防火沙箱、灭火器、防潮塑料布、通风机等按规范配置。

信息化设备:安装仓储管理系统、条形码扫描设备、监控摄像头。

第十二条 信息化管理

实行"一物一码"管理,通过WMS系统记录物资全流程信息。

实时同步库存数据,生成《库存日报》《预警清单》。

建立电子档案库,存储物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文件。

第四章 入库管理

第十三条 验收流程

初步验收:核对送货单与采购合同,检查包装完整性,过磅称重或计数。

质量验收:按批次抽样送检,填写《物资检验报告》。

最终入库:验收合格物资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物资移入隔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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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单据管理

入库凭证需包含送货单、验收单、检测报告、入库单。

甲供物资需附《甲供材料交接单》,乙供物资需附分包单位物资报审表。

第五章 存储管理

第十五条 分区分类存放

主材区:钢筋、水泥、混凝土等按进场批次堆放。

周转材料区:模板、架管、扣件分类存放。

危险品区:单独存放,配备防爆灯具和自动灭火装置。

辅助材料区:小宗物资入柜存放,编号管理。

第十六条 存储环境控制

温湿度管理:水泥库湿度≤60%,钢材库通风良好,机电设备库温度10-30℃。

安全距离:物资堆垛与墙体间距≥0.5m,通道宽度≥2m。

保质期管理:标注到期日,到期前30天预警。

第十七条 周转材料管理

新进场周转材料登记建档,启用《周转材料管理卡》。

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废旧材料需清理干净后退回仓库。

每月统计周转材料使用效率,分析利用率低的原因。

第十八条 库存控制

按3-7天施工用量设置安全库存。

根据进度计划变化,每季度修订库存指标。

第六章 发放管理

第十九条 限额领料制度

施工班组凭《物资领用单》领料,注明使用部位、规格、数量。

周转材料领用需填写《周转材料使用申请表》。

第二十条 发放流程

核对领料单与系统数据,按"先进先出"原则拣货。

班组完工后退还剩余物资,经验收合格后办理退库。

第二十一条 分包单位领料管理

乙供物资领用需提前报备,防止重复领料。

每月核对领料明细,超耗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七章 盘点与核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盘点周期与方式

月度盘点:每月28日进行全面盘点。

季度抽盘:每季度末抽盘比例不低于30%。

年度大盘点:年末进行全盘,形成《年度仓储核销报告》。

第二十三条 盈亏处理

盘点差异率在1%以内的说明原因备案,超过1%的追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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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盈物资追溯来源,盘亏物资经审批后做核销处理。

第二十四条 完工核销与废旧处理

工程竣工前完成剩余物资盘点,可周转物资退库。

废旧物资分类堆放,定期联系回收站处理。

第八章 安全与环境管理

第二十五条 仓储安全制度

消防管理:严禁烟火,每季度组织消防演练。

防爆管理:危险品仓库安装防爆开关、静电释放装置。

防盗管理:仓库门窗加装防盗网,夜间设专人值班。

作业安全:物资装卸轻拿轻放,叉车低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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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要求

易扬尘物资覆盖防尘网,装卸时采取喷淋降尘措施。

危险废弃物单独存放,定期委托专业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保持仓库周边清洁。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

制定《仓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处理流程。

储备应急物资,每半年组织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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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监督与考核机制

第二十八条 日常检查

每周开展仓储巡检,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第二十九条 绩效考核

账实相符率≥99%,库存周转率≥6次/年。

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不合格品处理及时率≥100%。

第三十条 责任追究

因保管不善导致物资损坏的,按价值追责。

未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造成浪费的,扣罚绩效。

泄露系统数据或擅自修改台账的,视情节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解释权

本办法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生效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