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木学古文
许多人都听说过焚书坑儒,这是发生在秦朝的大事,秦始皇也因此被人骂了两千多年。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件事,但是,具体啥情况却不是很清楚。
最初的历史记载,原来“焚书”和“坑儒”并不是一件事。他们俩不仅时间上一年有关系,而且在事件起因、内在逻辑、人物和结果上都没有多大关联。嗯,如果一定要说共同点,那就是这两件事情都是由一个自称“始皇帝”的人拍板处理的。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了这两件事的前因后果,我们仔细一读,颇通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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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在《秦始皇本纪》这一篇中,凡提到的“**年”,都是以秦始皇登基的那年记为元年,按二年、三年……以时间顺序纪事,直至三十七年秦始皇死。然后秦二登基,改称二世皇帝元年。
《史记•秦始皇本纪》 》:始皇生十三年而立。
《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秦初并天下,……制曰:“朕为始皇帝。”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享国三十七年。
秦始皇登基时年仅十三岁,当时的秦国还是战国诸侯之一,当时的他还只能称为秦王,直到二十六年,秦灭六国,统一天下,秦王发布制命,正式称始皇帝。那一年,秦始皇三十九岁。我们现在历史上的书,通常把这一年算做秦朝开始。
一、第一件事,“焚书”事件始末
“焚书”事件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始秦始皇称帝八年。这件事的根子,所在分封制和郡县制两种国家体制的争论。
1、体制之争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争论一直存在,并且持续了上千年。
孔子就是分封制的拥护者,《史记·孔子》世家》:“孔丘述三五之法,明周召之业。”三五之法,即三皇五帝传承下来的分封诸侯以治理国家的基本政治体制,史称分封制。
秦国刚刚统一天下的时候,朝廷内部就曾为是否
《史记•秦始皇本纪》: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侯”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
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
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 ,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名民曰“黔首”。大酺。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
丞相王绾建议册封秦始皇的几个儿子为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理由是燕、齐、荆这些地方比较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如果那些地方不设置分封王,无法治理。他的建议得到了和臣民赞成。
廷尉李斯则反对分封。李斯认为,周文王、周武王分封了同性子弟,然而他们的后代互相攻击伐伐,周天子却不能制止,“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而今天下一个统,划分为郡县,皇帝的子弟和功臣,都用国家的赋税重加赏赐,天下没有二心,这就是国家安定的方法。封立诸侯是不可以的。
秦始皇认为,春秋战国,数百年的战乱,其根源在于诸侯分治,“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
”秦始皇拍板支持李斯:“祖宗保佑,平定了天下。再去建立诸侯国,这是自树敌,而要求得安宁,岂不是很困难吗!廷尉的决定是对的。”故而以郡县制治理天下,郡县的官员由皇帝统治于是,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设守、尉、监收容管理。于是,收天下兵器,铸为钟鐻、金人,以示不再有战争。郡县的主要支援者,就是李斯。
2、风波再起,《焚书》事件始末
《史记》对秦始皇三十四年的记载,先记了一条“适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惩治那些听诉断狱不公平的官吏,让他们去修筑长城或戍守南越边疆地区。这属于整顿政府工作秩序的行为,强调政府运转中,大臣要公平守法。
下面,重头戏来了,这一年秦始皇四十七岁,始皇帝咸阳宫设宴。寿宴上,发生进行了关于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奋战。
《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四年,适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
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之患,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
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始皇下其议。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丑,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同样。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以致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形成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诽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功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制曰:“可。”
寿宴嘛,大家祝寿,行个礼,喝一杯酒,说点赞扬皇帝伟业就好了。果然,有“博士七十人前为寿”。《汉书•成帝纪》:“古之立太学,将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原,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博士乃古代学官的称谓,负责国家文化教育事业,是“儒林之官”。秦能任用七十博士,可见始皇帝并不是儒生。
前有七十位博士祝寿,后有仆射周青臣“进颂” ”。“进”是进言,“颂”是歌功颂德的颂。就是赞颂寿星的功绩贡献。仆射读作púyè,也是官名。《汉书·百官公卿表》:“仆射,秦官,自侍中、尚书、博士、郎皆有。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课之。”古人尚武,仆射的职责就是督查地方政府大臣的射箭之术。
周青臣进颂的内容,有两点,一是“平定海内”,二是“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之患,传之万世”。
”王逸注:“众,一篇‘终’。”秦始皇提到的另一人徐士,也是个方士,被派去寻找海上仙山。《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八年,……齐人巿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请得斋戒,与童男女求之。于是遣发徐巿发童数千人,入海求仙人。”韩众、徐士等人亦一去不回。
于是,秦始皇下令彻查,“使御史详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阬之咸阳。”《战国策•魏策四》:“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御史挨个查问,诸生相互揭发,最后查实“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坑杀。益发谪焚边,其余罪轻的发配去守边。“坑儒”案无形了结。
通过仔细阅读古籍可知,人们以为耳熟能详的“焚”书坑儒”,其实是两件不同的事件。此前是为了统一思想,收集整理了民间的部分书籍,而今晚是一起诈骗案,被杀了涉案犯禁的四百多人,轻者发配。本来历史的记载是清晰的,千百年口耳相传,变成了秦始皇残暴统治的典型案例。这件事提醒我们,读书一定要读经典,读译文。时代变迁,文字建立,造成了古籍难读难通,然而却思在其中,明在其中,愿诸君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