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安全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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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1—12月)

执行部办:

公司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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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2018年01月06日

安全消防责任状

为了全面加强安全消防监督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结合公司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特签订此安全消防生产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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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管理目标:

1. 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2. 无重大设备事故;

3. 无重大生产和质量事故;

4. 无责任性交通事故;

5. 消除安全隐患,整改按期完成;

消防管理目标:

1. 重大消防事故0人次;

2. 较大消防事故(扰民事故)0人次

3. 消防处罚0人次;

4. 消除火灾隐患,整改按期完成;

5. 消防器材及设施保证完整好用。

二、安全消防管理考核内容

贯彻“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消防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消防生产责任,将安全消防生产职责层层分解到所管的全体从业人员,并监督落实。对没有分解或没有落实本岗位安全消防生产职责的,在事故倒查责任时负主要责任;已分解,下级未落实的负次要责任。同时,负有下列职责:

1. 检查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生产状况,及时排查安全消防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消防管理的建议;

2.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3. 督促落实本部门安全消防生产整改措施。

4. 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设专或兼职安全员,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5. 对于各类工伤事故,发生部门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对工伤事故必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6. 把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等逐一划分责任,落实到人头,做到责任落实。

7. 对下发至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制度落实,并认真执行。

8. 搞好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生产教育和岗位培训,转岗员工的转岗教育、工伤员工的复工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持证率都要达100%,提高员工的安全消防意识和操作水平。

9. 安全检查:部门专(兼)职安全员不定期巡检,重大节假日前安委会组织联查,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限期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有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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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各部门要监督、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管理、维护好公司的一切消防设施、器材,严禁转借或挪作他用。

11. 特殊作业要执行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保证用电、用火安全,非专业人员不得乱接乱动,保证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完好,动作准确。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动火审批制,严禁私接线、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