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总得有点热爱的事情,养几盆绿植、去陌生的城市走走、泡一杯清茶看茶叶舒展,这些小事能让日子变得鲜活。没有爱好的人生,就像褪了色的老照片,只剩下灰蒙蒙的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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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读书是最踏实的陪伴。周末宁愿窝在沙发里翻书,也不愿扎进嘈杂的人群。纸张摩挲的沙沙声比任何背景音乐都治愈,这是独处时最舒适的节奏。

其实我和书的缘分来得有点晚。学生时代虽然买过不少名著,但总翻不过前十页。那些精装书在架子上落灰,像一群欲言又止的陌生人,始终没能走进彼此的世界。

真正开始读书是因为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大一时看着喜欢的女生在朋友圈晒出牵手照,整个人像被按了暂停键。那个周末我鬼使神差坐上南下的火车,跨越半个中国来到她的城市。在校门口远远望见她挽着别人的胳膊走过,最终只是把校徽拍进手机,啃着冷掉的面包踏上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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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皮火车穿过秦岭时,车窗结着冰花。我把发热的额头贴在玻璃上,听见自己的抽泣混在铁轨的哐当声里。回到宿舍后,室友看着我的肿眼泡什么都没问,只是把图书馆借阅卡塞进我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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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在图书馆的日子像在梦游,直到某天发现《挪威的森林》里夹着前读者留下的银杏书签。那些干枯的叶脉突然让我想起,高中语文老师总说书里藏着治愈的魔法。试着每天读三十页,文字渐渐织成一张网,接住了不断下坠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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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那年整理旧物,翻出写满批注的《小王子》。高中班主任看到我发在社交平台的读后感,牵线让我认识了市作协的前辈。第一次参加读书会时,那位白发老先生说:"好书像老火煲的汤,喝下去浑身都暖。"

现在书房飘窗总搁着读到一半的书,出差时行李箱必塞两本纸质书。电子屏幕看多了,手指渴望触摸纸张的纹理。睡前读汪曾祺的散文,恍惚能闻到高邮咸鸭蛋的油香;通勤地铁上看推理小说,坐过站反而成了小惊喜。

有次在二手书店淘到1983年版《边城》,扉页上有褪色的钢笔字:"给爱看云的小梅"。突然觉得每本书都带着温度,等着在某个时刻温暖某个陌生人。这种奇妙的联结,大概就是读书最动人的部分。